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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小時候我希望能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,像電影那樣飛天遁地,肩並肩與這世界為敵,在傾盆大雨中熱吻,在漫天飛雪時交換諾言,除了愛我一無所有也不害怕。

    我以為這些不真實的情節就是大家說初戀總是令人難忘的原因。

 

    今天看著打包到一半的行李箱,忍不住打給早已不在快捷鍵上的前男友,我的初戀情人,告訴他下禮拜五我即將搭上飛機去交換學生了。雖然沒有一起走到最後,但在一年前,是他的鼓勵和陪伴讓我遞出申請書。

    “恭喜,我知道你總是很勇敢的他輕輕的說。

    我笑著掛上電話,忽然明白,我再也不會像曾經對他那樣,沒有遲疑,沒有偽裝,在頃刻間毫無保留的付出所有的愛戀。

           以後的我,面對男人有了手腕,懂得以退為進,燦爛的笑容是溫柔,微微的一笑是勾引,在眼神迷離時告訴自己再等等,再等等,等他再往前踏出十步後再伸出手。

 

    我也知道了,愛情有終點。

    從前的我,一心認為會嫁給眼前的男人,我的未來我的理想都空出了一個位置給他,再也不想為了夢想到遠方,再也不想離開他的懷抱。我的眼前被繫上了緞帶,無所畏懼的奔向懸崖,以為就算粉身碎骨,也還能牽著他的手。所以當緞帶滑落再次睜開眼時,才學會所謂的愛情,一滴眼淚只會滑過一人的臉龐,心碎的聲音只會迴盪在自己耳邊。

    以後的我,就算來不及停下腳步,至少懂得背個降落傘,就算悲傷哭不停,還是不忘穿上衣服買個便當吃。

    所以初戀令人難忘的原因,不是夢幻的情節,是它的組成分子中,有我對愛情的憧憬、年少的荒唐、愚蠢的勇敢、瘋狂的迷戀、純粹的真心,還有我毫不猶豫的將我的靈魂剝了一半給他的傻勁。

 

    下一次會愛得更好,更懂得分寸和包容,但這樣的情懷不會再有。

  如果遇到好的人(至少不是那種問你要不要一起嗑藥的神經病),不要退縮、不要害怕,趁年輕無知的勇氣,狠狠的愛一次。

    現在回想起來,我還是很開心,雖然莽莽撞撞,但對於初戀我愛得很過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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